2025-2026学年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4 点击:1811

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2025-2026学年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ZB-2025-08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2025-2026学年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项)

人民币 108 万元

 

(1)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3)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期2年,一年一签。如供应商在第一年无重大过失或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年终评价考核合格后,供应商可就下一年度进行续签合同。(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政府管理因素、行业监管要求或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导致本项目无法正常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决定合同终止,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报名收据或发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6学年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磋商文件,并在参加正式响应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1)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815日至 202582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8号新城裡A栋二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 8  25 09:30-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8号新城裡A栋二楼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 8 2510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8号新城裡A栋二楼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磋商会议。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vjiaconsult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

联系人: 沈芬芬

联系电话:0751-3752636

联系地址:南雄市乌迳镇健康路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1-6110916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张工、钟工

联系电话:0751-6110916

电子邮箱:gdjvjia@163.com

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8号新城裡A栋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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