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点击:9334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组织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参选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登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及报名

1.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328日至2024年4317:30止。

2.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3.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如有意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gdjvjia@163.com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送报名资料时主题应当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公司名称。

4.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应当在报名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比选文件确认书(详见附表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71430分(北京时间)。

六、参选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35号天河慧通产业广场B3栋B3208室。本项目允许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请各参选人合理安排时间寄出参选文件,快递员超过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递参选文件的,此参选文件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参选处理。

七、联系方式:

  人: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36号

  人:曹老师

   话:020-868700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35号2层B3208房

人:李工

   话:020-31567964

 

 

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27

 

附表1:

购买比选文件确认书

项目编号

JJZB-2024-031801

项目名称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比选文件售价

200/

付款方式和金额

汇款     人民币200

汇款信息:

名称:广东聚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50158340400001225

购买日期

  2024年     

供应商声明

兹声明,我司已阅读并理解了本项目“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自愿参加本项目比选。

开票信息请选择( □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备注

 

注:如有参选意向请按要求填写“购买比选文件确认书”,通过银行汇款,将填写好盖章的“购买比选文件确认书”彩色扫描件、WORD文档、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连同“电汇凭证”一起回邮至gdjvj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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